EMI及先導課程(ESP/EAP) 認證及獎勵申請流程(115學年度起適用)
一、【認證教師條件】本校專(案)任教師取得本校教務處EMI中心舉辦或認可之EMI師培課程,並獲得完訓證明者。
二、【課程認證流程】
1.教師應於開課前一學期,向各級教學暨課程委員會申請開設全英課程時,同步向 EMI 中心提出課程認證申請。
2. 教師填具「先導課程及 EMI 課程認證申請表」,並檢附中文、英文授課大綱、至少2份英語授課教材(PPT)、至少 2 段(每段 15 分鐘)之授課演示影片連結及其他相關輔助教學資料至 EMI 中心。
3. EMI 中心委託兩名外部委員審查並認定課程屬性後,續送「全英文課程推動暨諮詢委員會」審查。相關申請流程及規範依「中山醫學大學 EMI 及先導課程認證與品質追蹤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三、 【 申請EMI及先導課程 (ESP/EAP) 首次認證獎勵 】
1.教師於課程結束後,填寫【EMI及先導課程教學檢核表】, 繳交4段授課錄影(每段 15 分鐘),鼓勵學生完成課程滿意度問卷,與預約教學成果分享時間;教學成果分享,可於課程結束後2個學期內完成。
2. 教學分享結束後,EMI中心提案【全英文課程推動暨諮詢委員會】進行獎勵金審議(每學年度末)。每位教師每門課可申請1次,每學期至多申請2門課;未盡事宜請參閱【中山醫學大學EMI及先導課程認證與品質追蹤實施要點】
四、以上獎勵由教育部【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】支付。
伍、必修之全英文課程 需在系所招生簡章即註記為「本系部分必修課程採全英授課」,否則 需要有對開之中文課方可申請為EMI課程。
六、此獎勵為漸進式鼓勵性質,115學年度起獎助對象為EMI及先導課程開課教師。若有擴大獎勵對象會在最新消息中公告。
最後更新日期 2026/10/15